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公正拍卖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上午10:30时整,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市机关7号楼五层)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09-29号地块位于莆田市城厢区霞林办事处荔园路与八二一大街交叉口西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共计41505.0平方米(该地块分两小块,其中:地块1用地面积22374.67平方米,地块2用地面积19130.33平方米),土地用途:地块1为商贸物流用地(可配套部分办公,配套办公的建筑面积不大于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该地块商贸物流用地设定不可分割转让,办公用地可分割转让。);地块2为住宅及配套设施用地。出让年限:地块1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办公用地50年;地块2土地使用年限70年。该地块主要规划指标:地块1:①建筑密度:≤48%;②容积率:≤2.5;③绿地率≥20%;地块2:①建筑密度:≤18%;②容积率:≤3.5;③绿地率≥35%(具体规划指标按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编〔2009〕143号”文实施)。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该宗地的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按莆田市建设局文件莆建房[2009]85号”文件实施。
涉及该地块拍卖设定的其它条件按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9]208号执行。
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09-29号地块为人民币1750万元整,竞买保证金须在2010年1月19日(包括当日)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保证金是否到户,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月19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市机关7号楼一层西侧)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元)整,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月19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公正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文件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699号(华港大厦七层)
联系电话:0594-2650109 13959515868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