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及《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土〔2009〕146号文)批准,我局决定对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大丘村的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为PS拍-2009-20号)拍卖流拍后以挂牌形式进行公开有偿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PS拍-2009-20号地块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大丘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25554.326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住及配套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该地块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建筑密度≤20%;容积率≤3.2;绿地率≥35%(具体规划指标按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编〔2009〕85号”文件实施)。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该宗地块出让控制性指标按莆田市建设局“莆建房[2009]130号”文件实施。
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三、索取挂牌出让资料时间、地点:有意竞买者可于2009年12月2日至2009年12月30日(期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到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市机关7号楼四层)索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
四、挂牌出让时间、地点:挂牌时间自2009年12月2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下午4:00正常工作时间,挂牌地点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为5300万元,加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六、本次挂牌交易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PS拍-2009-20号地块为人民币玖佰万元整(¥9000000.00元),竞买申请人须于2009年12月29日(包括当日)之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挂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七、特别提示:
1、竞买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必须凭保证金入账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允许竞买人多次报价,但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
2、如竞买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则该笔竞买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公告查询网址:http://www.ptgt.gov.cn/(莆田市国土资源网)
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ptztb.gov.cn(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
联系电话:0594-2631990
联系地址: 市政府机关7号楼四层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