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泗华1号地块(PS拍-2008-6号)有偿出让方案涉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更改的批复(莆政土[2009]11号文件),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原定于2009年2月18日上午10时整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市机关7号楼五层)公开拍卖的2号标的PS拍-2008-6号地块规划指标更改如下:
PS拍-2008-6号地块位于莆田市荔涵大道西北侧,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7613.955平方米(注:具体位置范围见红线图),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该地块原主要规划指标:建筑密度≤15%更改为建筑密度≤20%;其它规划指标不变(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按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编〔2009〕2号及6号”文实施)。涉及其它地块的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