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国正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下午16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PS拍-2021-0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出让年限 |
出让方式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PS拍-2021-06号(玉湖荔浦片区地块三) |
莆田市荔城区玉湖片区控规范围内 |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22877.17 |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拍卖 |
8200 |
该宗地涉及河道、水渠建设以有权机关意见为准。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2021】4号文件为准,前置条件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建便函【2021】126号文件实施。(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三、 确定竞得人方式
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60000万元,拍卖起始价41000万元,加价幅度5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租赁住房住宅面积,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每次最低竞价阶梯为配建租赁住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含公摊),竞配建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必须是300平方米(含公摊)的整数倍,竞配建租赁住房集中布置在同一幢楼,配建的户型面积应为100平方米(含公摊)/套左右(上下浮动不超过20%),竞配建的租赁住房不动产产权无偿归市政府指定的单位,竞买人竞配建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时,按竞配建建筑面积最高者得,竞配建的建筑总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时,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竞配建3000平方米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会实行增价式有底价拍卖方式。
该宗地商品住房(毛坯)的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16000元/平方米。
四、竞买保证金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21-06号地块为人民币捌仟贰佰万元整(¥82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21年8月11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需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处,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13441501040004271;2、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935006010010706888;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35050163620709333999;4、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9040210010010000183096。
竞买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没有开具发票凭证,竞买保证金入账情况由专人在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内到相应银行查询,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以银行服务窗口提供的入账对账单为依据,本拍卖行根据银行提供的竞买保证金入账对账单予以确认。
五、出让价款支付要求: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9月26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6日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
六、购买材料时间: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8月11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七、看样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8月11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国正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八、本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电话:18030390508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