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自然资〔2023〕431号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土地拍卖机构选择 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拍卖机构: 为加强土地拍卖机构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及莆自然资[2022]410号文件精神,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拟对土地拍卖机构的名录库名单进行重新入围选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卖机构名录库的建立 (一)拍卖机构名录库建立的程序: 1.由市自然资源局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然资源局网网站发布选择拍卖机构公告。 2.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材料(报名地点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19室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3.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2天)。 4.公示期内有异议,可向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由市自然资源局对有异议的拍卖机构进行复审,并作出最终结论。 5.市自然资源局公布入选的拍卖机构,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二)拍卖机构名录库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00)。请符合以下第(二)、(三)、(四)点条件的拍卖机构于2023年12月25日17:00前将相关报名资料各一份(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原公司公章)提交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19室)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市自然资源局将在1天内组织相关人员对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把审查结果公布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然资源局网站。 (三)拍卖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效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拍卖机构; 2.取得中国拍卖行业A级(含A级)以上企业; 3.拍卖企业注册地在莆田或在莆田设立分公司(且年检合格的,仙游县除外)。 (四)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应提供以下资料: 1.拍卖机构情况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评定A级(含A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经注册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五)莆田分公司应提供以下资料: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简历(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出让宗地选择拍卖机构流程 (一)发布出让宗地选择拍卖机构公告 1.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时间3天。 2.各拍卖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按公告规定内容提供材料,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二)组织随机抽取拍卖代理机构 按公告的时间在预约场所组织现场随机抽取拍卖代理机构,采取四轮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机构。 1.主持人根据现场填写的报名顺序号,先随机抽取一家代表(A)。 2.第一轮由代表(A)上来随机抽取一家为第二轮的代表(B)。 3.第二轮由代表(B)抽取中标的球号(C)。 4.第三轮按照现场填写的报名顺序抽取第四轮抽签的顺序号。 5.第四轮按第三轮抽取的顺序号进行抽签,抽到(C)号码的为中标机构。 三、拍卖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造假,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一)对已入围的机构实行不定期拍卖资质审核制度,审核根据原来公告的入围条件,审核不合格的将从名录库中予与除名。 (二)名录库的入围名单原则实行一年一次组织选择,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新成立的企业或未入围的企业,可根据网上公告的入围条件参与报名。 五、拍卖佣金计付办法目前正在上报调整,在新政策出台之前,暂以莆自然资[2021]144号规定为准。新的拍卖佣金计付约定出台,则自新的规定出台之日起按新的规定执行。 六、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公布实施时,原莆自然资〔2022〕448号、莆自然资〔2022〕457号文同时作废。
附件:1.拍卖机构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1日
拍卖机构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同志(性别: ,年龄: ,国籍: ,民族: ,身份证明号码: )现任我单位 ,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