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莆田市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 | 建设单位 | 莆田市供水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 浙江丰茂盛业建设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福建省闽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合同造价(元) | 19687295.00 | |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甩项( ) 减少造价比例3%及以下(√ ) |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 1、将GMI1+393.87-GMI1+534.80夹砂玻璃钢管改成钢管,并将4#蝶阀井(原设计桩号GMI3+920.00)移至G0+109.95处,流量计井(原设计桩号GMI0+500.00)移至G0+130.57。 2、将流量计井(G0+130.57)移至已施工的3#蝶阀井处,并取消原设计3#蝶阀井与流量计井(G0+130.57)。 3、将南渠倒虹吸临时围堰进行相应的修改。 4、取消GMI2+030.62、GMI2+095.76处镇墩,在GMI2+015处增设镇墩。 5、取消GMI1+967.85处镇墩。 | |||
3、拟设计变更理由 | 1、为了方便管理,据(莆市供函字31号[2021])对桩号GMI1+393.87-GMI1+534.80进行微调。 2、因4#蝶阀与3#蝶阀相距只有86米,故取消3#蝶阀,将已施工的蝶阀井室改为流量计井。 3、因木兰大桥已建成,占用了原设计的南渠导流明渠过流通道。 4、因受110KV高压铁塔的影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应电力部门要求将管线进行微调。 5、因管线微调,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取消GMI1+967.85处镇墩。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第一次变更增加造价22.1186万元,本次变更减少造价44.8042万元,累计减少造价22.6856万元,减少金额占合同金额的1.15%。 | |||
5、其他附件材料 | 变更后设计图纸、工程联系单(函件)、设计变更通知单、预算书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莆田市供水有限公司 | 项目施工单位:浙江丰茂盛业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设计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项目监理单位:福建省闽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 ||
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