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HD-GK-2025-05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绶溪文化公司无人机采购(空域造景)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20 10:20:00,更正为:2026-02-02 08: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1-20 10:20:00,更正为:2026-02-02 08:30:00。
原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技术项(F2×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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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知识版权 |
1 |
投标人或所投无人机的生产厂家具备与所投无人机编队控制软件相对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投标人提供该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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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审指标8)无线 AP 及配套 |
≥1 |
套 |
1. 支持协议:802.11a/b/g/n/ac; 3. 发射功率:≥1w; 4. 通讯距离:≥450M; 5. 单套最大带机量:≥400台,配套数量需达到总带机量≥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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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评审指标21)电池/充电 |
800 |
块 |
1.单块电池容量≥3000mAh 2.充电具备充过压保护,过流保护,过温保护、低温保护,放电欠压保护功能。 3.充电具备充过压保护,过流保护,过温保护、低温保护,放电欠压保护功能。 4.可换电池的机型,因单电池不能保障一场表演的,需提供两套电池,即需要按照一比二的比例提供电池( 1600块电池+40~80块正式演出前测试用电池); 内置电池可箱式充电的机型一比一即可。 |
三、商务条件(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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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预付款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2、所有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 3、基础飞行保障服务30次及服务承诺中总服务完成后支付剩余的款项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
现更正为: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技术项(F2×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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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知识版权 |
1 |
投标人或所投无人机的生产厂家具备无人机控制软件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投标人提供该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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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审指标8)无线 AP 及配套 |
≥1 |
套 |
1. 支持协议:802.11a/b/g/n/ac; 3. 发射功率:≤500mW; 4. 通讯距离:≥450M; 5. 单套最大带机量:≥400台,配套数量需达到总带机量≥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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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评审指标21)电池/充电 |
800 |
块 |
1.单块电池容量≥3000mAh 2.充电具备充过压保护,过流保护,过温保护、低温保护,放电欠压保护功能。 3.可换电池的机型,因单电池不能保障一场表演的,需提供两套电池,即需要按照一比二的比例提供电池( 1600块电池+40~80块正式演出前测试用电池); 内置电池可箱式充电的机型一比一即可。 |
三、商务条件(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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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预付款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2、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 3、基础飞行保障服务30次及服务承诺中总服务完成后支付剩余的款项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
更正日期:2026年1月15日
其余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绶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延寿村延寿176号
联系方式:周益勤 18050526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大院印江山商务办公室B座3楼C单元
联系方式:陈慧雯,吴小杰,陈嘉炜 15859013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慧雯,吴小杰,陈嘉炜
电 话: 15859013877、1550158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