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市第一医院拟对所需的2023年度福建省重点护理专科建设所需医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及预算价: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2023年度福建省重点护理专科建设所需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
61.5 |
三、代理内容:代理采购项目招标的全过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签订委托协议,依法采用采购方式,编制、备案采购文件,发布信息公告,修改或澄清采购文件,接收投标(响应、报价)文件,组织开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抽取使用评审专家,组织评标工作,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生成中标、成交公告,答复供应商质疑,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事宜,协助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信息统计,整理归档采购资料等。
四、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用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后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附件。
1、招标代理费含场地使用费、交通费及评标期间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评审专家劳务费由采购人支付,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依据《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莆财购函 (2022) 27号)文件要求,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等级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且入围我院遴选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六、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应于 2023年11月15日14时30分前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按要求进行参加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诚信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等信息。未按公告要求上传诚信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等的业主有权拒绝其参与。
七、选择办法:从参与报名的入围我院遴选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按项目分别抽取确定一家做为该项目的代理机构,若截止时间内只有一家报名,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八、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抽签确定后及时与业主联系,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
九、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7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止。
十、抽取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1。
十一、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4-6923273
采购单位:莆田市第一医院
日期: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