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第一医院DR机国际招标项目
公开选择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 莆田市第一医院拟对招标的医疗设备进行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及预算价:
DR机1台,采购预算金额约340万元。
二、代理内容
代理采购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组织专家协同确定各类设备的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编制、送审备案采购招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
三、代费用理
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计取(含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场地使用费、交通费及评标期间工作餐等有关费用)。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若部分项目招标失败需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
四、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1、资质:具备国际招标代理资质,并符合我省有关政府采购要求,有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报名人是法定代表人,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必须具有莆田市医疗器械政府招标采购代理经验,并提供医疗器械技术参数征集及推介经验证明材料;
5、未被省、设区市部门取消、限制或暂停代理资格,或虽然被暂停但期限已满的。
6、未在省级、市级有不良记录的。
五、选择办法:对代理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查,随后以抽签的办法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六、随机抽取地点在:莆田市第一医院惠妹门诊大楼5楼会议室。
七、材料递交时间
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于2019年12月17日09时30分至2019年12月17日10时止在莆田市第一医院惠妹门诊大楼5楼会议室递交相关资料,提前、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应按招标单位要求,在抽签确定后于七个工作日内委派熟悉业务的人员与采购单位联络开展工作,签订代理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联系采购单位进行代理工作事宜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并选择备选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的代理单位;在代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招标活动,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并选择备选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的代理单位。
2、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未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法规认真履约,或无故拖延时间未能按时完成本次招标代理任务,或把招标代理任务转包其他代理单位完成,采购单位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并选择备选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的代理单位。
3、招标活动结束20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单位应完成招标活动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否则暂停该代理机构6个月内参与采购单位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的权利。
九、公示时间:
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7日止。
十、联系人:0594-6923273 翁先生
莆田市第一医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