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大湖飞灰填埋场飞灰处置采购项目;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地下水、地表水、大气、噪声季度监测,土壤年度监测项目公开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 莆田市生物质处理产业化管理处 决定对我单位莆田市大湖飞灰填埋场飞灰处置采购项目和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地下水、地表水、大气、噪声季度监测,土壤年度监测项目拟进行公开选择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及预算价: 1、莆田市大湖飞灰填埋场飞灰处置采购项目,预算价47.6万元; 2、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地下水、地表水、大气、噪声季度监测,土壤年度监测项目,预算价5.5万元; 二、代理内容:代理采购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包括编制、送审备案采购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 三、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或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相关规定计取。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通过市财政局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且在莆田市政府采购网(http://pt.fjzfcg.gov.cn:8081)代理机构库公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五、报名提交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材料递交时间及抽签地点:参加报名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 2019年12月4日15:30 前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5)递交相关资料并随机选择,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七、选择办法:采购先在莆田市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查询代理机构信息,随后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中按随机选择的原则,确定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代理机构,第二家为备选代理机构。若只有一家代理机构参加报名的,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下情况不得确定为代理单位: 1.被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限制、暂停代理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曝光的,系统将自曝光之日起一个月内自动屏蔽该招标代理机构名单的。 八、公告时间: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3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4-2035196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莆田市生物质处理产业化管理处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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