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蓝极档案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51号403单元 | 570,000.00元 | 97.15 |
采购包1(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五期)):
服务类(厦门蓝极档案技术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五期) | 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五期) | 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 | 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项 | 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 | 57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吴灵华 |
| 评审专家: | 林敏 、 李雪梅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②收费标准: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为1.5%,100万-500万收费费率标准为0.8%;③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代理服务费缴纳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账号:811130101100053248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五期):0.85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中标金额为570000元,依据磋商文件规定换算成下浮率是5%,即其中馆藏讼诉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中标价是0.33*0.95=0.31元/页,电子卷宗中标价是0.4*0.95=0.38元/页。2、磋商小组成员经对各投标响应文件认真审核,其中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提供具体的响应报价,符合性不通过,其余各供应商均通过。
名称: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肖厝路366号
联系方式:0594-6923328
名称: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海山村南海 1号
联系方式:15892059528/0594-2282710
项目联系人:小方
电话:15892059528/0594-2282710
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