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有桩公共自行车升级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闽一十【2025】采购06029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有桩公共自行车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闽一十【2025】采购06029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价(运营期第7年至第10年有形动产租赁费比例) |
福建乐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清市音西清宏路10号福清互联网产业园一期7楼B区1-2 |
6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1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中标价(运营期第7年至第10年有形动产租赁费比例) |
1 |
1-1 |
莆田市有桩公共自行车升级改造项目 |
1项 |
10年6个月(其中建设期3个月,运营期10年,运营期届满后移交过渡期3个月)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69% |
五、评标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 |
陈勇机、陈瑞星、黄德义、连燕鹛、魏麒、陈燕涵、林武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包干18000元。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8000.00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账号:9040210030010000001362。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至2025年8月21日上午8时30分截标时间止,本项目共收到五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经银行查询五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均有到账。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五家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经审查,五家投标人的资格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五家投标人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经审查,其中福建省特高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技术符合性及商务符合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余四家投标人的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资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办英龙居委会城门街110号1幢
联系方式:小林 0594-2930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0594-2278989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594-2278989
邮 箱:fjys10@163.com
莆田市资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1日 2025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