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编号:闽正辉【2021】采购1102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高铁南片区工程二期图纸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0日
更正信息
合同包2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公告及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事项一:获取招标材料
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
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2月0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事项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南广场3楼开标室(5)
现更正为:
2021年12月0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南广场3楼开标室(3)
事项三: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
现更正为: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
事项四: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特定资格要求:包:2
明细 | 描述 |
投标人须为一类机构的施工图审查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含)之后的一类房建机构施工图审查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人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含)之后的一类房建机构施工图审查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现更正为:
明细 | 描述 |
投标人须为一类机构的施工图审查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含)之后的一类市政机构施工图审查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人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含)之后的一类市政机构施工图审查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8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坝津村东卓88号
联系方式:0594-7961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办筱塘居委会学园路68号A幢101室
联系方式:0594-5086838、18965593632
3.监督单位:
名 称: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