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我司“健身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闽一十[2017]采购0811)做如下更改通知:
一、原招标文件第7页(二)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45分)
1、样品评分(满分6分):
投标人应提供室内器材商用电动跑步机、游戏健身车、拉筋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参数的产品的实物样品各一件、同时需提供实物彩图及产品介绍材料,没有提供实物彩图及产品介绍材料的投标人,该项不得分(满分3分)。
投标人应提供室外器材室外漫步机、三位扭腰器、扭腰腹肌训练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参数的产品的实物样品各一件、同时需提供实物彩图及产品介绍材料,没有提供实物彩图及产品介绍材料的投标人,该项不得分(满分3分)。
现更改为:
1、样品评分(满分6分):
投标人应提供室内器材商用电动跑步机、游戏健身车、拉筋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参数的产品的实物样品各一件、同时需提供实物彩图及产品介绍材料,没有提供实物彩图及产品介绍材料的投标人,该项不得分(满分3分)。
投标人应提供室外器材室外漫步机、扭腰腹肌训练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参数的产品的实物样品各一件、同时需提供实物彩图及产品介绍材料,没有提供实物彩图及产品介绍材料的投标人,该项不得分(满分3分)。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有约束力。
莆田市秀屿文体广电出版局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 9月25日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