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莆田市秀屿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项目的更改通知
[文号:PTLX20161113通-01]
各潜在投标人:
莆田市秀屿区民政局“莆田市秀屿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TLX20161113)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现将修改内容通知如下: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2资格标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改为:
(10)品目号1社区养老线上基础信息服务和品目号2线下养老实体服务两个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注:不接受品目号1社区养老线上基础信息服务和品目号1社区养老线上基础信息服务组成联合体,也接受不品目号2线下养老实体服务和品目号2线下养老实体服务组成联合体。
二、附:招标货物一览表备注增加条款:3、本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中标人如出现转包事项,经采购人查实,已作业未支付的款项全部扣除,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采购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的全部责任。
三、时间安排(北京时间):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上午9:00,更改为: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上午10:00,
莆田市秀屿区民政局 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8日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