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项目名称: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闽莆采购【20200301】
3、首次公告日期:2020-04-15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4.1招标文件“第二章 询价须知(表1)”中“第1节 询价须知前附表”表1的序号1项内容更正,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补充“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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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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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报价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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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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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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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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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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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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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报价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
4.2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目录”中“4、资格证明文件”调整:
4、资格证明文件
4-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4-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3财务状况报告
4-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4-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4-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更正为:
4、资格证明文件
4-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4-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3财务状况报告
4-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4-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4-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4-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另附更正后的响应文件格式。
5、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年04月16日08:30;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5日17:30;供应商前来获取采购文件完后即视同为报名,未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8日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涵城领悟A座2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05月18日09:30,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涵城领悟A座2层)。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均有约束力,若与招标文件、采购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669号A座2楼
联系人:胡静
联系方法:0594-3366053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金海湾旁塘里小区6#304室
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法:15105949696
邮箱:ptzz2009@163.com
日期:2020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