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莆田市锐智电子有限公司的质疑函已于2013年2月26日上午收悉,我中心于2013年2月26日15:00分组织评委进行答复,并将答复报送采购人确认,评委会答复如下:
一、采购编号:涵购2014[010号]
二、采购项目:监控设备
三、采购单位: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中学
四、评委成员名单:黄智三、陈云武、何志华、刘自强、王德华
五、联系人:小胡 联系电话:0594-3366053
六、变更情况:
根据福莆田市锐智电子有限公司提出的质疑函内容,我中心于2014年2月26日下午15:00分组织专家评委对2014年2月26日上午开标的涵购2014(10号)监控设备公开招标项目进行核实,大华DH-IPC-HFW3200C设备所示参数与原中标候选人莆田市永中教育器材有限公司所投报参数进行对比,发现永中公司所报货物参数与官网数据不符,因此本次投标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
七、本公示期:7天。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展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