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药剂(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至2021年12月24日,收到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药剂(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疑问,现就疑问统一答复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42页10;中标人或者中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运输危险品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明,并保证每台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具有运输危险品的许可证明。
事实依据:依据GB/T22627-2014国家执行标准内明确规定聚合氯化铝为非危化品。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中标人或者中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运输危险品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明,并保证每台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具有运输危险品的许可证明。”
疑问2: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细则3.4.4.1.2合同包二,第60页技术部分评分5.根据投标人所投聚合氯化铝的技术参数指标(密度≥1.12)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时须提供经国家CMA认可的第三方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满分3分)
事实依据:依据GB/T22627-2014国家执行标准的检测项目里面没有检测密度项目,只有GB15892-2009国家执行标准里面有该密度检测项目。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细则3.4.4.1.2合同包二,第60页技术部分评分5.“根据投标人所投聚合氯化铝的技术参数指标(密度≥1.12)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时须提供经国家CMA认可的第三方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满分3分)”,对应分数调整到报价分。
疑问3: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细则3.4.4.1.2合同包二,第60页技术部分评分8.根据投标人所投聚合氯化铝的技术参数指标不溶物颗粒最大粒径≤0.9mm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时须提供经国家CMA认可的第三方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满分3分)
事实依据:依据GB/T22627-2014国家执行标准的检测项目里面没有检测不溶物颗粒的项目。
答:本项目技术基本要求“不溶物颗粒最大粒径≤1mm”,此项评分条款设置是为了合格投标人中择优选出最大程度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细则3.4.4.1.2合同包二报价分修改为53分。合同包二报价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三)报价部分评分(总分53分)
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得分。
A= H÷Hn×100×0.53
A:投标人价格得分
Hn:各投标人报价即有效投标报价
H: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专此答复。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 标 人: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