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融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于2021年01月19日收悉贵公司关于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各污水厂污泥处置及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JRZB[GK]2020-015)合同包一共计1份质疑函。就贵公司在来函中所质疑事项,我公司要求本项目合同包一第一中标候选人武平美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第二中标候选人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做出书面答复,并于2021年1月27日组织原评审专家进行复议,现回复如下:
一、针对贵公司来函所述质疑事项“投标人不具备采购人要求提供的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经评审专家复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条第(6)点:“合同包一投标人须承诺每日至少处置污泥150吨,且每日的最高处理量不低于180吨,中标后若无法履行每天扣5万元人民币进行处罚。合同包二投标人须承诺每天至少处置污泥92吨,且每日的最高处理量不低于110.4吨,中标后若无法履行每天扣5万元人民币进行处罚;(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原件须胶装于正本中,格式自拟)”,合同包一第一中标候选人武平美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均已提供所要求的书面承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详见附件:复议过程记录)
二、针对贵公司来函所述质疑事项“武平美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焙烧(隧道窑)至今尚未建成,不具备污泥处置生产能力,该公司现阶段参与投标涉嫌弄虚作假,且现状无法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严重违反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严重违反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自行组织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在没有重新报批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污泥处置能力从2.5万吨/年提升到8.5万吨/年,涉及规模发生重大变动(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并自行组织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经评审专家复议,质疑中提到的环保验收问题,招标文件中只要求投标人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具有污泥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合同包一的中标候选人均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后如果因为环保验收不通过无法进行污泥处置,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日扣除5万元人民币进行处罚,由中标方自行负责。(详见附件:复议过程记录)
综上所述,合同包一质疑理由不成立,贵公司的质疑事项及质疑请求不予以采纳。
本项目招标程序均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进行的,程序清楚,公平、公开、公正。十分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特此回复!
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