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CG2019001-G期评标委员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质疑的答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贵司的质疑函于2019年7月9日收悉,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9年7月10日下午组织PTCG2019001-G期莆田市直公务车辆统一保险评标委员会对贵司的质疑进行答复:
关于针对贵司的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7页二、商务部分评分B2“投标人在莆田地区2018年度机动车辆保费收入及市场占有率证明文件(保险协会或保险监督管理局证明盖章文件为准,未提供保险协会或保险监督管理局证明盖章明证件的或提供数据不真实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的证明文件,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非此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并受到过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闽保监罚[2018]54、55号)。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提供的是非此次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证明文件,不予采纳,取消中标资格。
综上,贵司的质疑不予采纳。根据招标文件,评委会维持推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为中标候选人。感谢支持政府采购工作。
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