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项目公开招标于03月29日收到书面质疑函共壹份,经过采购单位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多方的了解及认真审阅,现答复如下:
1)致福建鸿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于2019年03月29日收悉贵公司的质疑函【关于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莆田市八二一街(天妃路-荔园路)路灯采购项目(第四次招标)》(招标编号:FJFRPT-G-2019-004-3】。就贵公司在来函中质疑事项,我公司已按相关规定交由采购方来答复质疑,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贵公司来函所述质疑“我公司从市面上了解到本项目施工图中设计的灯具外观带有3WLED装饰,目前只有单光源的灯具(单光源的灯具也可以安装400W的高压钠灯,因为灯具尺寸够长够大),双光源的灯具厂家模具还没有开发出来,是否可以使用单光源的灯具安装400W的高压钠灯?如果确定要使用其它的双光源灯具请业主提供灯具大概近似的款式及尺寸,原图纸中的单光源灯具是否也换成与双光源灯具款式相搭配的单光源灯具? ”的问题,经采购人核查,现回复如下:
本项目工程施工图《双叉路灯示意图,接线图》施-灯07和《单叉路灯示意图,接线图》施-灯08中功率250W+150W的双光源,可以相同光通量的400W光源替代,相应路灯尺寸应由厂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替换后的照度、功率等其它参数应符合施工图和相关国标、规范要求,且应提交设计相关参数进行计算审核后方能用于施工。
对于贵公司上述质疑事项,本项目招标程序均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进行的,程序清楚,公平、公开、公正。
特此回复!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答复人: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