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301]FR[GK]2026001、莆田市重点帮扶对象意外伤害及医疗补充保险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莆田市重点帮扶对象意外伤害及医疗补充保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7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350301]FR[GK]2026001
项目名称:莆田市重点帮扶对象意外伤害及医疗补充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包1(莆田市重点帮扶对象意外伤害及医疗补充保险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4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 | 莆田市重点帮扶对象意外伤害及医疗补充保险 | 1(年) | 否 | 保险期限3年,合同每年一签一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4,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付保险单(告知函)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响应)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响应)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投标(响应)人同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与资格承诺函,则评标专家以资格证明文件资料为准进行评审。;(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时间: 2026-02-24 至 2026-03-1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2026-03-17 08: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1号开标室(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名称: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2号楼
联系方式:18850998168
名称: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 A区2层A店面
联系方式:0594-2209330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钟女士
电话:0594-220933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