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1818010107)
1.招标说明
根据相关会议纪要精神,莆田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莆田学院迁建工程项目,并原则同意莆田学院迁建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莆田学院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莆田学院迁建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2项目所在地
莆田市。
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004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64400m2,地下建筑面积约36000m2。地上建筑内容包括教学用房、图书馆、行政办公用房、宿舍、饭堂、活动中心及会堂、体育馆、后勤附属用房等。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地面停车场、体育场、景观绿化工程、室内外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人防工程等基础设施。
本项目分为两个子项目建设,各子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如下:
子项目一——莆田学院迁建项目(核心区):总建筑面积约2277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2300m2,地下建筑面积约15400m2。建筑内容包括教学用房、图书馆、行政办公用房、宿舍、饭堂、活动中心及会堂、体育馆、后勤附属用房等。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地面停车场、体育场、景观绿化工程、室内外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人防工程等基础设施。
子项目二——莆田学院迁建项目(医学师范组团、工科组团):医学师范组团总建筑面积约1907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9700m2,地下建筑面积约11000m2;工科组团总建筑面积约182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2400m2,地下建筑面积约9600m2。建筑内容包括教学用房、宿舍、饭堂、体育馆、后勤附属用房等。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地面停车场、体育场、景观绿化工程、室内外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人防工程等基础设施。
2.4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工期:总工期30个月(含前期项目工期),从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之日至所有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止。子项目一建设工期18个月(含前期项目工期),子项目二建设工期30个月(含前期项目工期)。
计划目标:2019年秋季实现子项目一的竣工验收并满足学院搬迁要求,2020年秋季实现全部搬迁。
2.5运营维护内容
包括校区范围内的教育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维护,并提供校区内的物业管理(日常安全管理、卫生保洁服务、环境绿化服务等)。
2.6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336098.8万元,全部纳入PPP投资范围。其中工程费用29583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372.5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建设预备费24896.2万元。本项目征地拆迁费用由政府方负责,不纳入PPP投资范围。
最终工程费用以莆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结算额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以实施机构确定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有取费标准的以项目实施机构认可的在规定取费标准内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估算投资表(单位:万元)
类别 |
工程费用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建设预备费 |
合计 |
核心区 |
114479.6 |
5975.2 |
9636.4 |
130091.2 |
医学师范组团 |
98589.4 |
4987.0 |
8286.1 |
111862.4 |
工科组团 |
82761.1 |
4410.4 |
6973.7 |
94145.2 |
合 计 |
295830.1 |
15372.5 |
24896.2 |
336098.8 |
2.7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所在地(莆田市)、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后的30个日历日内,中标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要求项目公司在整个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实施机构正式书面同意不得从事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变更公司名称,不得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莆田市区。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出资时间:
股东结构:中标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
出资形式:货币出资;
出资时间:在满足金融机构融资条件下按建设进度逐年到位,不得因资金问题影响施工进度。
2.8投资回报机制
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
2.9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资金。
(1)项目资本金:中标社会资本须提供不少于投资总额20%的资本金,资本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2)项目融资资金:除资本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若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到位,则由社会资本注入。中标社会资本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保证(若需要)或由中标社会资本保证融资资金足额并及时到位。
2.10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30个月(含前期项目工期),运营期为16年(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至合作期满),项目合作期共18年6个月。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期年限不变,整体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2.11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莆田学院迁建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融资、勘察、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工程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投标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4)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
(5)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
(6)投标申请人2016年末净资产不少于33亿元人民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7)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6亿元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额度;(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②申请人应承诺:投标申请人完成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申请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或由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8)投标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起作为投资人投资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的PPP项目;(投标申请人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项目业绩予以认定;该PPP项目须纳入中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内,否则不予认定;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
(9)本项目接受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10)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申请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8年 1 月 5 日至2018年 1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02室)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不收费。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26 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5) ,接收人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再提交剩余保证金4000万元。
8.2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8.3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FJTP-00091818010107]。
8.4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莆田学院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区支行
帐 号:10030314999001888800002
8.5 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莆田学院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594-2616670
传 真:0594-2692367
9.2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系人:陈女士、林先生
电 话:0591-38872256、0591-28302236
传 真:0591-38113823
附件一:《投资申请》格式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FJTP-00091818010107
项目名称:莆田学院迁建工程PPP项目
致:莆田学院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莆田学院迁建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5、我方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页为签字页)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8年 月 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情况)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2018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请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 请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