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莆田高新技术面板项目梧梓安置区 | 建设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 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福建宏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合同造价(元) | 154109900.00 | |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三类:累计增加造价达到合同价3%-5%(含5%)或金额200-500万元(含200万元) |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 1.施工前期发现场地地层层面起伏及主要持力层厚度变化大,造成桩基施工配桩难度大,为了减少桩基施工浪费,节约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委托原勘察单位(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进行施工勘察。施工时,根据桩基施工记录实际施工有效桩长超过预算桩长,并按实际施工的数量予以结算。 2.桩基施工时受到不明地下障碍物影响,发生爆桩,经设计单位出具结构修改通知单进行补桩工作。 3.根据设计要求,对柱配筋进行局部修改,配合电专业对配电房洞口进行修改;更改房间功能名称,增加和明确部分节点做法;设计单位对原外立面材质和做法进行补充设计,经设计单位出图明确后施工。 4.由于自来水公司提供的进水水表位置及要求与原设计图纸中1A#楼内自来水管线走向不符,造成工程量增加。根据《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20)中点5.12.3“电梯行程大于30m,需在轿厢和机房之间设置紧急电源供电的五方通话对讲系统”要求,增设电梯五方通话设备。 5.原设计永久用电方案为:发电机房设在地下一层,住宅变电所、开闭所均设在地上一层,现根据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及新规范要求,住宅变电所和发电机房须设在地上一层且不能附着在住宅楼的建筑。经国网莆田供电公司、设计、业主、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现场勘察,变更为梧梓安置区1#、2#楼的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等供电设备用房设置在裙房1A一层及1A二层。 6.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中点5.2.8及5.2.9要求,风管、桥架及管道(宽度大于1200mm)下需增设下喷及集热罩;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点6.3.5要求,风管穿过防火隔墙、穿越处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增设防火包裹;同时,为完善整个消防系统符合消防验收要求,需深化设计增设地下室消防水泵机械应急启动柜及连接电缆、防火门系统所增加的线路及设备安装、配备UPS设备等。 7.原设计的消防通道主入口设置在未招标开工的二期范围内,为满足消防验收需要,将本工程已施工完成的混凝土道路根据消防验收需求改造成消防通道主入口。 | |||
3、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2.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变更及签证累计增加造价:4641105元 | |||
5、其他附件材料 | 1.联系函及工程量签证单;2.预算书等。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施工单位: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 | ||
项目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监理单位:福建宏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 ||
2025年03月19日 | 2025年03月19日 | |||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