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莆田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一期(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建设项目)项目 | 建设单位 | 莆田市医疗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 合同造价(元) | 425027726.00 | |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三类:累计增加造价达到合同价3%-5%(含5%)或金额200-500万元(含200万元)。( ✔ ) |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 |||
3、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因前期施工时桩基检测单位未招标,因项目工期紧张,考虑项目实施过程的连续性,经会议决定采用声波透射法进行检测,先由施工单位负责声测管预埋工作,预埋管采用50*2.0规格的焊接钢管。(此项已完成备案公示)2、根据莆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人防设计图纸问题的复函,对人防口封堵做法采用预构件改为人防防护密闭门、将平战转换配置设施在平时安装到位的要求。(此项已完成备案公示)3、大楼负一层地下室与连接肺科大楼、住院楼地下室的地下连廊,路面作为肺科大楼主通道,现场不具备工作面,无法与大楼地下室同时施工,采取分段施工方式。为保障大楼基坑临边路面安全,在大楼与地下连廊连接处增设一道钢板桩支护。4、单建地下室连廊南侧经现场探查,发现住院楼旋转楼梯的地基基础与基坑支护桩顶放坡区域重合,若放坡后将导致该建筑的地基基础长时间暴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参建各方同意,并经设计院复核,改用桩顶混凝土挡墙形式。5、主楼基坑支护工程大样图中冠梁底设置100mm厚C15素混凝土垫层,基坑内支撑梁大样图中未设置素混凝土垫层,为保证支撑梁施工质量,增设素混凝土垫层。6、单建地下室及污水处理站基坑支护工程大样图中冠梁底设置100mm厚C15素混凝土垫层,基坑内支撑梁大样图中未设置素混凝土垫层,为保证支撑梁施工质量,增设素混凝土垫层。7、单建地下室建筑平面设计变更,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做好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内古树保护管理的通知》文件,以及《关于莆田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一期配套单建地下室设计变更的函》通知和《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关于莆田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单建地下室北侧桩基础及地下室外墙设计变更的函》函件要求,已完成规划变更审批和设计变更审查工作。另外在市住建局出具荔枝树保护管理的通知前,已施工的部分工程桩和基坑支护,其中因古树名木保护设计规范要求支护与结构需与荔枝树留有一定退距以及整体地下室支护及结构因荔枝林进行调整,综上两个因素导致无法使用的工程桩12根、支护桩59根、高压旋喷桩58根、水泥搅拌桩620根、钢格构柱24根、边坡支护64.62米长、东北角支撑梁及冠梁131.64立方、降水井16口。8、为保证工程质量在图纸会审过程提出的变更,①消防水池位于负一层区域,变更楼面做法。②地下二层平时平面图中的E12电梯北侧的砌体取消,以确保井道垂直。③地下负一层板布置图中的的E12电梯井北侧楼板取消,以确保井道垂直。④在地下室室内装修做法表中完成面标高将与图纸不符,生活泵房、消防泵房参考地下室节点大样中的节点,楼板下沉回填大样一进行施工。⑤地下一层平面图中的处油泵接头井的井底标高与井道高度将导致该井道检修盖板掩埋在地下,变更为井道高度比室外地面高出约20cm。⑥一层平面图中成品不锈钢防盗卷帘门高度1.6m不合理,高度调整为3.8m。⑦B区二层~屋面层中的PC板长度不足差5cm导致无法锚入右侧的梁内,需将梁截面尺寸调整为300*750mm。⑧5层至15层病房区域的开水配餐房间图示两台饮水机原设计图纸未预留给水点位,增加给水点位。⑨二层实验、操作、仪器室紧急喷淋处原设计图纸未预留给水点位,增设紧急喷淋给水点位。⑩原设计暖施上部图纸五层空调水管平面图软水处理装置及冷却塔补水给水管道路由不明确,给排水平面图补充给水管道至暖通设备。⑪首层埋地排水横管只有部分管道有设计清扫口,首层污、废水排水横管每隔10m需要设置清扫口;首层排水管系统图全部为地下室梁下敷设,有降板区域、无降板区域排水管不明确,设计回复排水管到起点贴地下室顶板梁下敷设,穿地下室外墙处设置柔性排水套管;二层玻璃雨披水施图未体现排水点位,设计回复玻璃雨披内侧补充雨水排水,上设置雨水斗,沿下方构造柱敷设,埋地排至雨水边沟。⑫二层净化空调风机盘管冷冻供回水管及冷凝水管原设计平面图未体现,补充风机盘管冷冻供回水管、冷凝水管。⑬5层和16层侧面发光字体灯带电源、屋面热水系统集热循环泵等设备电源、负二层集水坑水泵电源、上部淋浴间热水器电源原设计电气图纸均未体现,补充以上用电设备电源。⑭根据智能化图纸设计说明:综合能源管理系统通过智能水表、电表提供的标准通讯接口的方式进行组网,采集现场的能耗参数即采用智能水表、智能电表,水施图为普通旋翼机械水表,原设计图纸做法不一致,调整为使用智能水表。⑮原设计图纸二层B区贮血室未设计入侵报警装置、地下室生活水泵房未设计入侵报警装置、医疗废物集中存放池未设计出入口控制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二层B区贮血室补充一个红外双鉴报警探测器和一个单防区报警模块;地下室生活水泵房补充两个红外双鉴报警探测器和一个双防区报警模块;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处增加出入口控制装置和视频监控。⑯精装修图纸中标准塑胶地板大样图,参照图集,PVC塑胶地板施工工序中缺少关键工序:PVC橡胶卷材地板专用自流平2.0mm厚+涂刷界面剂一道,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地面PVC塑胶地板需增加专用自流平2.0mm厚+涂刷界面剂一道。⑰铝方通吊顶内装饰图纸做法缺失,设计单位明确铝方通吊顶内需增加吊顶喷灰。⑱门窗工程设计图纸中缺少门窗埋件设计图,造成现场门窗无法安装施工,补充门窗工程埋件图纸。⑲关于五层裙楼屋面,设计图纸中墙身大样明确为上人屋面做法,但是招标清单中为种植屋面做法,图纸与清单不符,设计单位明确五层裙楼屋面做法为上倒置式上人屋面做法。9、主楼地下一层连廊结构与住院部地下室连通的位置,该区域地下存在院区内已建并正在使用的20T化粪池,现设计的该位置地下一层连廊结构与化粪池存在碰撞冲突,因院区内化粪池迁移条件限制,遂对主楼地下一层连廊与住院部地下室的链接位置进行规划调整,避开院内的20T化粪池。10、主楼地下一层连廊基坑开挖范围内存在院区内已建并正在使用的20T化粪池,现设计的基坑支护施工范围无法规避该化粪池,造成无法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基坑开挖施工,故需对该区域基坑支护范围进行调整。11、设计说明坐便器采用感应式,电施图未设计强电插座,明确残卫坐便器采用感应式冲洗阀,病房卫生间采用普通坐便器。12、原设计为陶瓷纤维棉复合风管,根据现场综合管线排布进行净高分析,发现陶瓷纤维棉风管厚度过厚导致吊顶净高不足,根据《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公共走道不宜低于2.30m;为提升吊顶净高在满足同等耐火极限和隔热性能条件下,建议采用厚度更薄的镁质晶硅材料复合风管,且不增加造价,外观质量更好,更有利于创优。该项造价经审核后若有增加不予增加,减少相应减少。13、室内排水管原设计材质存在漏水风险,且检修困难,配件需定制,调整为所有区域主管采用HDPE静音排水管,支管采用PVC-U中空壁管材。14、基于大幅度节约造价、进一步降低大楼能耗、更便于急重症大楼的设备用电管理,参建各方会同供电局共同商议讨论将配电房迁移至主楼一层西侧外廊处。15、精装修图纸中标准塑胶地板大样图中找平层厚度为20mm,由于结构设计预留地面装饰高度为50mm,并且净化区图纸、一装建筑中找平层厚度均为50mm,将导致以上区域地面标高不统一,交界处存在高低差,故需要将全部标准塑胶地板大样图中找平层厚度统一调整为36mm。16、原建筑设计图纸缺少物流值班室、机器人充电房、气动物流机房,无法满足轨道物流的正常运行,故在三层预留用房内补充物流值班室、机器人充电房、气动物流机房三间功能间以及预留用房相应的装修做法。17、鉴于原设计的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主楼病房及病区走廊墙面洁净板原做法为10cm的PVC踢脚线+80cm洁净板(未到吊顶底),因该项目大楼系急重症大楼根据“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WS/T509-2016”,需将急重症大楼病房洁净板装饰至吊顶底完成面往上10cm,病区走廊墙面洁净板装饰至吊顶底。18、由于大楼连接肺科大楼的架空连廊碰到已建肺科大楼,影响桩基础和架空连廊施工。需将肺科大楼东侧雨披上附着的新风系统外机拆卸吊装转移,并拆除钢筋混凝土雨披。连接住院楼地下室的单建地下室地下连廊桩基施工设备操作面碰到住院楼变电房雨披,需对混凝土雨披进行拆除,以满足施工作业面。19、在本工程预算编制阶段,事先请设计单位出具塔吊桩基参考图纸,用于计量工程量。但在市财政评审阶段,提出无正式施工蓝图,予以整项核减,最终据实结算。根据施工单位编制塔吊桩基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合格后实施桩基施工,现拟按照福建省定额说明对实际施工的12根塔吊桩予以计量签证。20、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桩基检测的通知》(闽建建(2017)1号)文件,采用静载法检测承载力但受场地条件限制(如建筑物有地下室且在地下室开挖后无法进行检测等情况)导致必须预先选定受检桩的,预先选定的数量不得少于检测数量的3倍。考虑本工程设有地下室且地基基础土质承载力较差、基坑支护高度等实际情况,需要选定预选桩并将预选桩桩身钢筋混凝土施工至地面层,便于在地面层实施完桩基静载检测后,再开展地下室土方开挖工作,导致增加预选桩的桩基工程量。21、根据施工合同有关约定结合市财政评审办法,桩基工程量按实结算办法。22、主楼三楼设计变更,①三层1-6 轴交1/A轴处值班室内的卫生间取消、7 轴交1/A轴处值班室内的卫生间取消、1-2 轴交B-1/B轴处卫生间取消。②三层值班室、资料室、办公室、预留用房、走道、就餐室、会议中心、男更、女更的装修做法调整。在满足工程质量验收的情况下,该区域地面、天棚装修完成至结构面,墙面装修完成至砌筑墙面。23、二层L轴~N轴交6~7轴的DSA及设备间和四层M轴~N轴交1轴~2轴及交4轴~6轴的DSA及设备间因未考虑采购设备遂取消该四间装饰装修以及综合机电安装工作内容。24、单建地下室机械停车系统不便于后期使用和管理,取消该机械停车系统。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1.声测管变更增加造价1103052元,下浮后造价1003667元。(此项已完成设计变更备案公示) 2.人防设计变更增加造价308797元,下浮后造价280974元。(此项已完成设计变更备案公示) 3.大楼地下室与地下连廊分段施工,增设钢板桩支护措施,增加造价116104元,下浮后造价105643元。 4.连接住院楼地下室的单建地下室地下连廊边坡遇到住院楼的楼梯基础,将边坡支护变更为围护桩+混凝土挡墙,增加造价78090元,下浮后造价71054元。 5.主楼基坑支护支撑梁增设素混凝土垫层,增加造价166357元,下浮后造价151368元。 6.单建地下室及污水处理站基坑支护支撑梁增设素混凝土垫层,增加造价64469元,下浮后造价58660元。 7.单建地下室建筑平面设计变更,单建地下室建筑平面变更导致造价增加约10907664元,下浮后造价9924883元,已施工但无法使用的部分工程桩和基坑支护的预算价约4124987元,下浮后造价约3753326元。单建地下室变更总预算金额为15032651元,下浮后约为13678209元。 8.图纸会审提出的变更,增加造价2044349元,下浮后造价1860153元。 9.主楼地下一层连廊结构变更,减少造价155173元,下浮后造价141192元。 10.主楼地下室连廊基坑支护设计变更,减少造价97495元,下浮后造价88711元。 11.主楼洁具做法确认,减少造价17046元,下浮后造价15510元。 12.风管材料设计变更,预算造价为增加,实际不增加造价。 13.室内排水管材料设计变更,减少造价4386元,下浮后造价3990元。 14.配电房移位设计变更,减少造价6740000元,下浮后造价6132726元。 15.塑胶地板找平层厚度增加,增加造价69174元,下浮后造价62941元。 16.气动物流机房调整,增加造价174769元,下浮后造价159022元。 17.墙面洁净板装饰高度调整,增加造价1403774元,下浮后造价1277294元。 18.肺科大楼东侧二层雨披需拆除、单建地下室地下连廊桩基础施工碰到住院楼变电房雨披需拆除,两个部位拆除增加造价45808元,下浮后造价41681元。 19.增加3部塔吊的桩基工程量,增加造价524286元,下浮后造价477048元。 20.增加主楼预选桩桩基工程量,增加造价495169元,下浮后造价450554元。 21.主楼桩基工程量增加,增加造价950516元,下浮后造价864875元。 22.主楼三楼设计变更,减少造价1306046元,下浮后造价1188371元。 23.主楼二层四层DSA房间设计变更,减少造价1209808元,下浮后1100804元。 24.单建地下室机械停车系统设计变更,减少造价7568646元,下浮后6886711元。 合计:造价5478765元,下浮后造价4985128元。 | |||
5、其他附件材料 | 无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莆田市医疗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施工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监理单位: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 ||
2025年02月25日 | 2025年02月25日 | |||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