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北高镇埕美河山洪沟整治工程 | 建设单位 | 莆田市荔城区馨园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 河南文水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合同造价(元) | 14699626.00 | |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1.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 √ ) 2.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 ) |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 1、后埔沟HP1+369~HP1+464段左岸挡墙重砌。原设计采用ф100松木桩支护,挡墙周边村民自行砌筑存在安全隐患,需该段旧挡墙拆除重砌。预估变更原松木桩支护减少-1.8868万元,变更后挡墙增加21.7945万元,合计增加工程造价约19.9077万元(下浮后)。 2、后埔沟桩号HP1+119处增加盖板涵。根据村民通行需求,需对桩号HP1+119处人行便桥拆除重建,新建桥面宽3.5米、长6.4米的盖板涵,预估变更增加工程造价约2.8491万元(下浮后)。 3、延长埕美河支流A段、后埔沟增加挡墙。①埕美河支流A段CMA0+032右岸与桥头存在缺口未连接,为避免造成水土流失,CMA0+032右岸处的挡墙往桥头方向顺接,增加挡墙护砌6.5m,预估变更增加工程造价约1.3598万元(下浮后)。②后埔沟桩号HP1+033-HP1+034缺口未与新建挡墙顺接,为确保安全,应村干部及村民的强烈要求,延长左右岸挡墙,使新建挡墙与原挡墙衔接,预估变更增加工程造价约0.4292万元(下浮后)。 4、农田增加排水设施。对埕美河增加15处1m、4处2m,埕美河支流A增加3处2m、5处3m、1处4m,埕美河支流B增加89处2m,后埔沟及支流增加4处1m、12处2m、45处3m、3处4m、8处5m,栏山沟增加2处2m、3处3m,共计454m的DN300钢筋砼管;埕美河支流A增加1处2m,埕美河支流B增加2处2m,后埔沟及支流增加2处1m、6处2m、26处3m、1处5m,共计103m的DN500钢筋砼管,预估变更增加工程造价约7.9945万元(下浮后)。 5、后埔沟HP0+034-HP0+263左岸增加松木桩支护。为防止水泥路面坍塌,需在HP0+034-HP0+263左岸紧靠水泥路面增加松木桩支护,预估变更增加工程造价约10.3848万元(下浮后)。 6、调整埕美河支流B段河道宽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埕美河支流B段河道宽度调整为10.5米至6米渐变形式,造价不予调整。 7、调整埕美河支流B段河道下水踏步施工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两侧护岸中的下水踏步调整至现有的箱涵两侧实施,造价不予调整。 8、更改HP1+616-HP1+678左岸挡墙迎水面坡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HP1+616-HP1+678左岸挡墙迎水面坡比改为1:0.35,造价不予调整。 | |||
3、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签证、变更合计增加工程造价482305元(未下浮),429251元(下浮后),占合同价2.9%。 | |||
5、其他附件材料 | 1、工作联系单; 2、变更预算书; 3、变更图纸。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莆田市荔城区馨园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施工单位:河南文水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设计单位: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监理单位: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 ||
2024年12月12日 | 2024年12月12日 | |||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