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城厢区南园小区及周边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二期) | 建设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福州兢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造价(元) | 54710944.00 | |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三类:累计增加造价达到合同价3%-5%(含5%)或金额200-500万元(含200万元) |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 1、南园小区昌平路、昌和路、昌富路、昌盛路、平宁路道路较窄,污水工程开挖时发现周边建筑与污水沟槽边较近且存在高低差,管槽开挖对道路两边房子地基扰动较大,存在安全隐患。经各参建单位现场核实,将上述路段污水管线的管沟挖土放坡方式改为拉森钢板桩支护。 2、电力管道及通信管道原设计敷设在人行道上,施工时居民多次阻拦施工,经各参建单位确认,将电力、通信管道移到主道路上。通信井由原设计砖砌改为钢筋混凝土井,电力、通信井盖由球墨铸铁井座改D400级球墨铸铁井座井盖,管道埋深因与雨水收集口管道相冲突由原来70cm改为120cm。 3、原设计图纸上接户管采用管径110mmPVC对沿线店面污水管进行收集并直接连接到主井。应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莆建城[2023]18号)通知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增设街道巷口污水预留井、沿街污水收集井,沿街店铺的污水采用直径315污水塑料检查井和DN200PVC污水管进行收集,再接入主井,检查井与主井之间采用DN200PVC污水管进行连接,便于后续污水收集及维护管理。 4、原设计图纸上沟西街西侧区域雨水管道经沟西街雨水管道接入南园西路雨水管道,因现状南园西路雨水管道已废弃无法使用,造成无法接出。经各参建单位同意,将沟西街雨水管道改道经昌和路接入后巷街排入北渠,并对沿线雨水管道管径及高程进行调整。 5、根据莆田长途线务局到现场管线交底发现壶山西路CK0+000至CK0+387及沟西街道路BK0+050至BK0+340道路下有长途光缆管线且离道路完成面只有80cm左右,原设计路面结构层有63cm,光缆管线覆盖土只有20cm,且无保护层。经各参建单位同意,对沿线长途光缆管线用混凝土进行包封。 6、原设计图纸上部分地上消火栓直接接到现状的市政给水管道DN100上,根据自来水公司到现场管线交底发现只有壶山西路、后巷街、沟西街有大于DN100的给水管道,其余道路上的市政给水管道都小于DN100,无法满足消火栓用水。经各参建单位同意,对无法满足消火栓用水的路段,新增给水管道DN100接至消火栓。 7、本工程店面走廊施工时因走廊紧挨沿街店铺门口,造成店铺人员无法通行,店铺人员多次阻拦施工,经参建单位及社区多次协调未果后决定对店面走廊项目进行甩项处理,走廊局部破损处进行修复。 8、昌平路西段雨水井JY-1至井JY-2管线约25m,污水井JW-1至井JW-2管线约30m。因周边房屋倾斜,雨污沟槽开挖时离倾斜房屋只有3米多距离,污水沟槽深有3.1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进行雨污管道开挖。经各参建单位同意,将昌平路房屋倾斜路段雨污水管线主井前移。 9、①昌盛路(EK0+256至EK0+262)部分路面被垃圾站点占用无法施工,经各参建单位同意,取消昌盛路被占用路面改造施工,减少路面约18m²。②昌隆路(DK0+000至EK0+185)路段路面无法达到设计图纸12m宽,现状路面只有10m宽,经各参建单位同意,按现状路面10m宽施工。 10、原设计壶山西路、沟西街、后巷街无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应城厢交警大队要求增设壶山西路、沟西街、后巷街中央隔离护栏,长为850m。 11、原设计昌和路中段HK0+260北侧无电力管道,应电力公司要求新增从昌和路中段HK0+260南侧一个电力井,6根M150电力管道到北侧。 12、后巷街雨水管(AY-18至AY-19段)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该处有原市政管道DN800管及污水DN300两条原市政管道交叉横穿,导致雨水管道无法埋设。经参建各方现场核实后决定,将雨水井AY-19预制井改为现浇雨水井,并在周边增设3个污水井及污水管DN300对原污水管引流至市政管道。 13、我司在昌盛路(EKO+060及EKO+220)、路线N(NKO+000)、后巷街(AKO+300)、平宁路(LK0+460及LKO+500)安装指路路牌时,因部分路牌原设计位置位于沿街店面处,居民多次阻挠施工,经多次协调未果后取消以上几处路牌安装。 14、我司施工人行道时,部分走廊与人行道存在高低差,存在安全隐患。对高差较大的位置增加台阶。 15、路灯控制箱更改位置,一个挪至沟西街恒生大药房旁,另在后巷街凤凰百货旁增设一个控制箱,以满足供电需求。 16、平宁路、昌和路、后巷街人行道绿化种植树时,部分位置沿街店铺人员阻挠栽种,取消部分种植。 17、①平宁路西段路灯KLD01;壶山西路西段路灯CLD01、CLD02;昌隆路路灯DLD01由于现状附近已有路灯,取消以上几处路灯安装。②后巷街路灯ALD33安装时由于部分路灯原设计位于沿街店面处,因店铺人员多次阻挠施工,经多次协调未果后取消以上路灯安装。 | |||
3、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2.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甩项:-2058328元,增项:4430130元, 合计:2371802元(已下浮11.658%)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2371802元,累计占比4.3%。 | |||
5、其他附件材料 | 无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莆田市城厢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施工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设计单位: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监理单位:福州兢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 ||
2024年12月06日 | 2024年12月06日 | |||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