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02月09日 |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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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涵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一期)工程(木兰溪水质提升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3503030301200042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涵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一期)工程(木兰溪水质提升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
一、评标情况 | |||||||||||
涵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一期)工程(木兰溪水质提升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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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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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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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 |||||||||||
三、其他公示内容 | |||||||||||
1、被确定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②K值:11.24%;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吴海萍、林元建、周秀峰、陈剑青、张鹏军、林志松、陈得献、李少强、陈华英;4、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四、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1666号(涵江商务大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850248994 电子邮件:hjct328888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人:小祖 电 话:13666933482 电子邮件:49666015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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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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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