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输水隧洞标段4个支洞口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测绘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莆田市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投标单位:福建省恒创勘测规划有限公司、福建凯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方源勘测规划有限公司、福建闽晟勘测规划有限公司4家单位参与投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莆田市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设计引水流量 4.9m³/s,输水线路起点为已建的东圳水库分层取水口预留的分水口,终点为城港大道与东吴大道交叉处。工程全长为 42.751km,其中输水隧洞为马蹄形断面,开挖洞径 3.4 米,全长 9.714km,起点位于东圳水库分层取水口,终点位于高速莆田西出口附近。本次测绘涉及 4 个支洞口,具体位置如下:1# 支洞口位于城厢区常太镇松峰村;2# 支洞口位于龙桥街道北磨居委会;3# 支洞口位于霞林街道霞林村;4# 支洞口位于霞林街道屿上村。
(二)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1) 地形测绘:严格按照《1:500 1:1000 1:2000 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DB35/T 1491-2015)要求,开展项目 1:500 原始地形测绘,确保地形数据精准、完整,满足项目复垦规划及相关后续工作需求。
2) 正射影像采集与制作: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高清影像制作的相关规范标准,对项目区进行全面、细致的正射影像图采集与制作,保证影像清晰度、分辨率符合规定,能够清晰反映项目区地形地貌及地表附着物情况。
3) 勘测定界:遵循《TD/T 1008-2007》土地勘测定界规程,完成项目区勘测定界工作,准确划定用地范围,提交完整、规范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确保成果符合土地管理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专业必须同时包含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需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响应材料的组成部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9000 元(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响应材料要求
(一)响应材料组成
报价函:需按照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明确项目名称、具体工作内容、含税报价及备注等信息,报价函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专业需包含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承诺函:需明确承诺所递交的响应材料及相关证明、资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规范标准完成工作任务;承诺遵守本次招标的各项规定,若违反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加盖公章)。
注:以上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等响应材料格式均按照附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二)响应材料编制及密封要求
所有响应材料均需使用 A4 纸张编制,按上述组成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需加盖骑缝章(骑缝章需覆盖所有装订页,确保无遗漏)。
响应材料一式贰份,需全部放入密封的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需清晰标注项目名称 “莆田市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输水隧洞标段 4 个支洞口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测绘”、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等信息,并在档案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确保密封完好。
响应材料需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无涂改、增删痕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材料。
6.响应材料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01月09日下午 17 时 30 分,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不符合响应材料要求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
1)递交方式:仅接受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邮寄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签收视为未按时递交)。
2)递交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 1399 号大益茶隔壁大厅进来 4 楼。
3)联系人:小杨,联系电话:18059522895(邮寄时请注明 “测绘项目响应材料”,并提前与联系人确认收件信息)。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报价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视为有效投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人;若出现多家有效投标人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的,由招标人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若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本次招标无效。
8.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响应材料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若已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招标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材料编制、邮寄、现场参与开标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
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若对本招标公告及相关要求有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相关信息,或直接书面通知各邀请投标单位,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未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人不会公布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报价及未中标原因,各投标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招标结果。
5)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城厢区荔城中大道628号通衢大厦4楼
联系方式:柯先生 1885098369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399号大益茶隔壁大厅进来4楼
联系方式:小杨18059522895
电子邮箱:fjxhy2020@163.com
报价文件制作格式,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