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北岸港口铁路支线及滨海大道拆迁安置区5#-10#楼—景观工程项目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建[2017]6号)第六条第(七)点:应当允许投标人以现金(电汇或者转账)、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使用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保函不在“应当允许”的投标保证方式范围内,故本项目不采用保险保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注:本项目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湄港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