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北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总承包项目
一、招标文件修改补充:
1、原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部分修改为采用纸质文件提交,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不必制作,其他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执行,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及项目管理)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规定如下:
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及项目管理)统一用白色A3纸复印纸打印,每册均须使用白色纸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均可)。技术文件全文的字体统一采用宋体小四,技术文件正本一份一个包封、副本五份一个包封,最后正、副两个包封再打包在一起形成一个包封,文件包封必须使用无字牛皮纸;技术文件的正、副本封面及内、外层包封的,封面按统一提供的格式要求(详见附件)。内层和外层包封上均不得盖章、签字等任何其它标识或文字。技术文件副本不得签字、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口处及技术文件正本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未按规定制作、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3、本工程开标、截标时间更改为:2018年 1月17日8时30分,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3)。
注:本项目通知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妈祖城给排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部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 1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