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商务分评分标准更改为:
评分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分) |
企业 (3分) | 技术实力 | 1 | 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0.5分,具有相应的市政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等级加0.5分。 | |
以往业绩 | 2 | 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得1分,具有二项及以上的,加1分。 | ||
设计 项目组 (5分) | 项目 负责人 | 3 |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1分,具有二项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2分。 | |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 2 | 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其中之一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另有2人及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 | ||
服务 保证 (2分) | 保证设计质量、进度 | 1 | 根据投标人所提出的保证设计质量、设计进度计划的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 |
配合工程 实施 | 1 |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设计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配合工程实施所派出驻工地设计工程师的人员(职称、专业、数量)、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分别进行评分。 |
二、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资质”更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资质”;
三、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技术类专家6人,经济类专家3人,全部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产生。
四、本项目的开标、截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3月15日8: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4)。
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与本补充通知1如有不相符的以本补充通知1为准。
招 标 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