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15.4.1编制依据中增加第6点、第7点内容:
6、人材机价格:
(1)人工单价: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闽建筑函[2013]92号文)的人工单价及《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工程模板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156号文)的建筑工程模板人工单价;
(2)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按照《2015年第四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执行建机一体化单价;
(3)材料价格:按2016年第1期《福建工程造价信息》中莆田市2015年12月份(综合)信息价及市场询价、定额基期价格、市场询价(详见询价记录)。
7、取费标准
(1)工程类别:三类工程;
(2)风险费率:按2%;
(3)缩短工程措施费:无;
(4)优良工程增加费:0.5%;
(5)总承包管理费率:无;
(6)劳保费率:暂按甲类;
(7)价格调节基金费率:按0.3%;
(8)税率:按3.413%。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15.4.2材料及设备品牌中38、通用阀类中的“上海卢航”更改为“上海沪航”;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15.4.2材料及设备品牌中39、连接接头中的“上海卢航”更改为“上海沪航”;
四、本工程审后清单详见本补充通知2附件。
五、本工程答疑截止时间更改为:2016年3月1日17:00时,答疑澄清时间更改为:2016年3月4日17:30时,本项目的开标、截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3月21日8: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2)。
注: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通知1与本补充通知2如有不相符的以本补充通知2为准。
2、本工程审后清单请投标人自行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xzfwzx.putian.gov.cn/fwzx/)本项目通知中附件下载。
招 标 人:莆田市滨海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