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乐屿新城片区南二区B1-B6幢楼工程项目通知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7章第3节风险范围及风险包干系数中“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钢筋、水泥、商品砼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更改为“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当月钢筋、水泥、商品砼的信息价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
2、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7章第3节风险范围及风险包干系数中“施工期间除主要材料(设备)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更改为“施工期间除钢筋、水泥、商品砼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
3、后附合同范本专用条款3.2.3条款增加内容:“承包人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每次 伍万元的罚款,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4、后附合同范本专用条款3.2.4条款增加内容:“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每次伍万 元的罚款,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5、后附合同范本专用条款18.1条款中“工程保险(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承担,开工前必须办理完成;承包人应在开工之前向发包人提交按合同规定的各项保险单副本,并通知监理人。未按规定投保的,发包人将直接按工程总造价的2%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更改为“工程保险(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承担,开工前必须办理完成;承包人应在开工之前向发包人提交按合同规定的各项保险单副本,并通知监理人。”
二、本工程因故延期,截标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望投标人知悉!
注:本项目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