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涵港大道西侧(漏头村段)慢车道修缮工程项目通知
各投标人: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电子保险保函: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内容要求,具体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莆建管〔202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修改电子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4.1.9“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违约金。”修改为“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2万元违约金。”
本项目开标时间由原本2021年4月12号14时00分00秒延期至2021年4月14日8 时 30分00秒,开标地点不变。
注:本项目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 标 人: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21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