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五侯大道(莆炎高速北高互通及接线工程)尚德安置区项目施工监理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30403012000730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3040301200073001的《莆田市荔城区五侯大道(莆炎高速北高互通及接线工程)尚德安置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1点中第10、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相应修改为“2.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 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壹拾伍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叁万元)的违约金。监理人可直接以现金的方式缴纳,若未缴纳招标人可直接从监理服务费的进度款中抵扣。”
2、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3年3月17日08时30分00秒。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兴化湾南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