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鲤南宫后路(西三路~八二五南街)市政道路工程
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补充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2节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中条款号第2章 投标须知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补充内容条款:“④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1)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2)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原开标时间:2020年11月5日09:30 更改为2020年11月18日 09:30
二、注:本澄清修改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为准。
仙游县城南新区开发总公司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