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2022年度市管道路日常零星维护修复项目(结算审核)公开选择造价咨询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拟公开选择2022年度市管道路日常零星维护修复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招标服务名称:2022年度市管道路日常零星维护修复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3.地点:莆田市市管道路
4.项目规模概况:
项目内容具体包括:市政设施巡查+零星维护施工;包括市级管养道路内(人行道、水泥路面及雨水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定期巡查、应急处置、零星病害修复、各类投诉件处置、小修维护、冷补沥青修复、应急抢修工程及破路、占道修复等,以及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每日接收的数字城管案件、“12345”诉求案件、处室值班室电话通知的病害现场核实及处置并承担区域内的防汛抢险任务及其他应急抢险维护任务。
备注:本项目采用施工月度结算即(期间结算),按照签证及合同要求,实施月度结算方式,对质量合格的已完成工程价款(包括价款调整、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确认与审核。
5.总投资额:暂按250万元计算。
二、造价咨询工作内容
1.项目结算审核事宜,根据招标人结算送审资料对工程结算造价进行分期审核编制,正式文件需加盖公章及造价师专用章。
2.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咨询人提供的相关专业咨询服务,核对造价咨询成果。
3.编制结算文件过程中应对结算送审材料的“错漏碰缺”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招标人。
4.根据招标人工作需求,配合相关结算造价咨询工作。
三、造价咨询服务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闽价[2002]房45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70%计取(以送审造价为计费依据)。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在结算审核出具正式报告及发票后一次性全部付清。询价工作等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中,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方做好项目的询价工作,询价工作产生的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四、造价咨询机构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经营范围内应含有工程造价咨询。
3、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单位名录库内的企业,提供莆田市住建局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住建局网页截图),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上传。
4、提供《诚信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
5、 中标单位及其审核编制人员遵循“依法、独立、公正、效率”的原则,不参与自己编制的基本建设概(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等工程的审核工作且与被审核单位或者与项目无利害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除《诚信承诺书》以外,上述资格材料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附件中原件扫描上传,原件扫描上传时则无需加盖公章,无法提供原件的按上述规定提交复印材料并加盖公章。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材料提交时间为2022年 3 月 29 日上午9:00起至2022年4月 8日下午14: 30止,逾期不予接收。
2. 材料提交方式:线上递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按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采用线上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六、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1.由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若参与报名的造价机构不足7家的,则全部入围进行材料核对;若参与投标的造价机构超过7家,则随机抽取7家入围后进行材料核对)审核,从符合资格条件的入围名单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抽中的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中标人,第二家为备选中标人(第一名不合格或放弃中标的,则确定备选的为中标人,若入围7家投标人只有一家符合资格条件,则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2.入围程序:第一轮由系统生成投标人对应的代表号码,第二轮由招标人当众抽取7个入围单位的号码,第三轮由招标人在入围单位号码中依次抽取中标号码和备选号码(即第一次抽中的相对应号码为中标单位,第二次抽中的为备选单位)。
3. 中标造价咨询单位应在公示前应将投标材料原件(含审核或审计报告书)提交于招标人,招标人在中标公示前对抽中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材料原件核对(含审核或审计报告书)。中标造价咨询单位提供的材料原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重新确定备选造价咨询单位为中标单位;备选造价咨询单位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则重新公开选择造价咨询单位。
七、招标工作要求
1.中标人必须在抽签确定并经公示后7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中标人。
2.中标人应在领取结算送审文件后,在 1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现场核验时间)完成结算初稿并提交。中标人向委托人提交完整的造价咨询成果并经完成造价确认后,委托人全额支付工程造价咨询费用(咨询人需提供等额正式发票)。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结算审核事宜。若结算编制有错、漏和重大缺陷等情况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造价咨询单位应付赔偿相应的酬金。
3.中标人应认真负责地编制好工程结算文件,若中标后未能按要求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任务,招标人有权少付或拒付工程造价咨询费,并选择备选单位作为造价咨询单位。
4.若逾期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造价咨询机构。
5.在开展造价咨询业务时,中标人出具的成果报告应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本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印章。
八、公告时间及抽取地点
2022年3月29日上午9:00时起至2022年4月8日下午14: 30时止。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5)。
招标人: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
地 址:莆田市延寿中街市政桥头;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706099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