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莆田市闽中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连通调节池工程及厂内改造绿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名 称:莆田市闽中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连通调节池工程及厂内改造绿化工程
地 点:莆田市
投资额:总投资约7701.91万元
二、承包范围
承担编制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答疑、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等相关文件,经有关部门备案后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造价咨询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不包括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由招标人一性付清。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2〕房45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以财政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价为计费基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在与中标施工单位工程量清单核对完毕之后付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四、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
五、投标人入围抽取方式: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若投标人少于10家(含10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若投标人多于10家,则在资格审查前随机抽取7家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号对应代表该投标人,由招标人代表当众抽取7个号码,招标人抽取的所对应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抽中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六、确定中标人:
公开随机抽取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中标单位。
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签到(或入围)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一个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抽取中标单位。
七、应提交的材料
附件1报价函、附件2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及相关社保缴费证明、附件3授权委托书、企业和人员的证书、证件,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一份,副本的份数为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未按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或者未提供相关材料或相关材料提供不齐全或者盖章、签字不完整的按无效标处理。
八、违约条款
中标人在收到合格的图审施工图后,须在30天内完成预算编制,延期费用以2000元/天赔偿支付。
九、时间安排
2021年 10月 18日 下 午 16时起至 2021年 10月 25日 上午 9时止(7天)
十、材料提交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9时。
材料提交方式:网络递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按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采用线上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联系人:吴先生/18965898588
招标人: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