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盛林苗圃有限公司关于莆田西沿渠景观步道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第一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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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莆田市盛林苗圃有限公司关于莆田西沿渠景观步道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文件,变更公告如下:
变更内容: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有效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有工程招标代理。
五、应提交的材料
1.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
2.提供《诚信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
注:除《诚信承诺书》以外,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并在报名界面的相关附件中的“其他附件”中提交并上传,原件扫描上传时则无需加盖公章。
修改为: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有工程招标代理。
五、应提交的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提供《诚信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
注:除《诚信承诺书》以外,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并在报名界面的相关附件中的“其他附件”中提交并上传,原件扫描上传时则无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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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盛林苗圃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