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通知
1、原公告项目名 称:荔城大道(原恒丰酒店-市检察院)沿线道路绿化提升第一批苗木采购
2、原公告项目编号:闽莆中实【F-2018】采招031号
3、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通知,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本项目由供应 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若供应商提供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说明或承诺。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本更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此更改通知后请于2018年8月 14日17:00前将回执传真至本公司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更改通知已收悉!谢谢合作! 传真:0594-2661777。
莆田市盛林苗圃有限公司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八月 三 日 二O一八年八月 三 日
回 执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公司2018年8月3日发布的《荔城大道(原恒丰酒店-市检察院)沿线道路绿化提升第一批苗木采购》(项目编号:闽莆中实【F-2018】采招031号)的更改通知已收悉,我方完全清楚其中的内容,特此回执!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二O一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