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查: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代理“莆田市会展中心(EPC)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和“公交路(刘厝路至莆兴路)、站前路(公交路至出站路)建设工程(EPC)监理”项目招标过程中,系统统计数据不如实填报,造成数据上报不实。
根据《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机构记分管理规定》(莆行政管【2016】14号)第五条:“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0分:7. 相关数据不填或虚假填报,导致无法准确统计项目交易数据的;”和第八条:“代理机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20分的,自通报之日起三十日内暂停其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开展新业务”的规定,给予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两次记20分。自通报之日起三十日内暂停该单位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开展新业务。
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要汲取教训、加强业务学习、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各代理机构要引以为戒,避免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