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评审【2017】2号
各相关审价机构:
莆田第十二中学校园景观工程由业主委托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预算并代理招标,于2017年4月12日送我中心审核,经随机抽取程序,由福州弘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造价审核。
该项目送审造价为1980831元,审后造价为1882077元,并以此作为工程预算价,于2017年6月3日对外发布招标文件,2017年6月7日业务提出预算工程量存在重大漏项,经我中心重新核查,此项目确实存在重大偏差,漏计造价369826元,此项目最终出具审核报价预算价为2251903元,误差率达19.65%。
根据区政府《莆田市城厢区财政性资金投(融)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管理办法》(莆城政【2009】245号)文件第十五条第(三)点的规定,现对该工程审价机构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将福州弘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出我区的委托评审机构备选库,三年内不得受理我区工程预算、决(结)算审查业务,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望各审价机构以此为鉴,今后对我中心所委托的工程项目认真予以审核,防止出现差错。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