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建管〔2016〕16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厦门
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的通知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理莆田市绶溪公园一期过溪桥工程项目的招标,其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设定不符合该项目规模的要求,致使该项目重新招标,延误了项目的开工日期,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经研究决定,对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1]28号)的有关规定,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予以曝光,同时自曝光之日起在系统内屏蔽一个月。希望各招标代理机构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