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招投标办〔2013〕1号
关于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不规范行为的通报
各相关单位:
2013年5月23日,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代理莆田市木兰溪下游防洪三期工程(荔涵段)桥兜安置区施工监理项目招标过程中,不认真履行招标代理职责, 2013年5月27日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公示中标公示单的主要内容空白,且公示的电话无法联系,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1〕28号):“一、(八)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与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不一致的”和“四、招标项目评标完成后,即时公示评标结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不规范行为予以通报,并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予以曝光,系统将自曝光之日起自动屏蔽该招标代理机构名单一个月。
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引以为戒,避免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要汲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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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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