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招投标办〔2014〕3号
关于四川建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不规范行为的通报
各相关单位:
2014年3月14日,四川建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明知其为滨海大道[东吴作业区至纵一线(东吴村)公路](ZX4402)一期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中标人,仍申请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扰乱正常的招投标秩序。经研究,决定对四川建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不规范行为予以通报,并在名录库中予以扣2分。
四川建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要汲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各投标人应引以为戒,避免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