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涵政服〔2025〕13号
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涵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抽取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对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终端的抽取管理,经研究,特制定《涵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抽取制度》,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7日
涵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抽取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专家抽取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网络抽取终端严格按照《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闽政办[2007]221号)和《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发改法规〔2017〕104号)执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评标专家抽取事宜:
(一)核验招标人经办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招标项目批复文件,并留存复印件存档备查;招标代理机构办理评标专家抽取事宜的,应当核验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和委托代理协议,并留存复印件存档备查。
(二)招标人填写《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登记表》。招标人选择评标专家时须按项目类别,依据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确定满足项目专业要求的专家。
(三)原则上按1:5比例(即专家库里每5名专家可抽取1名为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并确定评标专家。
(四)打印《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登记表》 交招标人签收。
(五)招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验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抽取评标专家的,网络终端不得办理评标专家抽取事宜。
(六)评标专家名单确定后,发生评标专家临时请假或需要回避等情况时,经招标代理机构、业主、行政监督部门确认后,由网络终端补抽或应急补抽确定专家。
(七)网络终端办理评标专家抽取事宜,不收取费用。
(八)项目复评抽取专家的须提供招标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出具的意见书。
(九)抽取评标专家参与人员仅限于抽取终端专门工作人员、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各1名,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1名。除抽取终端人员可携带接收抽取终端验证码的手机外,其他人员不得携带手机。
(十)抽取过程中,抽取终端专门工作人员仅允许使用系统备案的电话与专家会话,通话过程应当录音,不得透露招标项目相关信息。
(十一)抽取终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评标专家收集手机号码、通讯地址、专业特长等个人信息。
(十二)由网络终端打印的各类表格必须留存复印件由公共资源管理室统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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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