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招标代理机构执业不规范行为的通报
各相关单位: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闽招公司)承接的国投·涵江区城北工业园片区产城融合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业务,在负责编制的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方式违反《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的相关规定,鉴于闽招公司在开展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现予以通报。
各招标代理机构须吸取教训,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省厅的管理制度,提升代理业务水平和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同时各招标人要切实负担起招标工作主体责任,把关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质量成果文件,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招标工作,规范我区招投标市场秩序。
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