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1年度第二批
省综合性评标专家的通知
各位申请人:
根据《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发改法规〔2017〕10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本会负责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本地区专家入库申请初审。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度评标专家入库初步审查工作,本会依据《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八条规定,现将评标专家入库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年限至报名日止;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且取得该领域的一级国家执业资格。)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非在职公务员,非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国内外特殊专业人员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知名专家申请入库的,年龄不受限制)。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29日。
三、专家分类标准
《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2018版》(可在“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网站上下载)。
四、申报方式
1.需申报的评标专家应在规定时间,登入“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http://zjk.ggzyfw.fj.gov.cn/),在线填写申请表后打印,并附带相关材料(见附件)递交至对应的受理部门。
2.受理地址: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市政府南广场D楼5楼518室交易服务科0594-2631660)
五、初审流程
1、资格审查。根据专家申报条件,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福建省评标专家申请表》及其相关证书复印件等进行审核,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家申报资格。
2、完整性审查。检查申请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包括: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以及专著特长等内容填写完整,个人承诺签名以及单位盖章齐全,空缺及手填材料不予以受理。
3、专业分类审核。根据《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2018版》的规定以及申请人填报的工作经历、业绩、职称和资格证书条件等,审核确定申请人提出的专家分类申请是否满足条件。
4、资料核对。申请人和申请人单位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初审单位应核对申请表所附的所有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复印件与申请表上的填写内容是否一致;申请表上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以及学历证等是否有附上复印件。
5、初审意见。初审单位对于通过初步审查的,填写《福建省评标专家申请表》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于初审未通过的,应告知申请人按规定补齐材料或退回申报材料。
六、初审资料汇总报送
各初审单位于2021年11月1日前,将所接收的并经初步审查后的拟入库专家申请资料汇总后报送至福建省招标投标协会。
七、入库审查和培训考试
福建省招标投标协会拟于12月底前组织省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初审单位报送的拟入库专家进行终审。终审结果报送省发改委批准后,举行候选专家入库前培训及考试。培训考试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录入成为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正式专家。
八、其他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维护正常申报秩序,牢固树立“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意识,请各申报人员严格遵守各地交易中心防控措施,自觉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码亮码,接受体温测量,保持安全距离,不扎堆聚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联系电话:0591-87063062、87516032
附件:申报材料
福建省招标投标协会
2021年10月9日
附件:
申报材料
1、打印《福建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1份,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均需填写完整,个人信用承诺栏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分公司申报需同时加盖总公司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5、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与注册证复印件各1份;
6、其它证明具备所申报评标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如: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7、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所署单位与所服务单位不一致的,需补充递交近6个月缴交社保基金证明。
注:请详细阅读以上申报材料要求,所有材料均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中退休人员附退休证,其余材料无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时应提交原件核对。材料请按照序号顺序装订成册,不要另作封面,递交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申请人申报须知
1、申请人必须上传电子照片,所有材料均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退休人员附退休证,无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时应提交原件核对。材料请按照序号顺序装订成册,不要另作封面。 2、申报信息技术、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申请人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与证书的同时,必须出具单位聘用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聘任书报告)。 3、设计类专业须有在设计院工作经验者可申报,A040101建筑总平面规划须“一级建筑师证书”或“规划师执业资格”,A040103结构须“结构师证”。 4、初次申请人请在单位营业执照核准地申请;申请人必须是非在职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 5、每年为4月份、10月份两次申请时间。具体日期以本网站通知为准。 6、本批莆田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1-29日;递交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518交易服务科(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市政府南广场D楼) ;联系电话0594-2631660。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