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招标代理机构:
近期,经查询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系统(简称新系统),发现个别招标代理机构未上传相关书面报告、合同(需中标人和招标人协助提供的,相关单位应配合)。根据《关于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档案的通知》精神,未上传相关材料的,应于2021年7月11日前重新上传;若未在2021年7月11日前补充上传并提交审核的,新系统将无法开展后续工作。
鉴于旧系统正完善相关功能,待完成改造升级后再行上传,时间相应顺延。
附件1.新系统未完成书面报告备案;
2.新系统未完成合同备案;
3.旧系统未完成书面报告备案;
4.旧系统未完成合同备案。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03月12日